
#HKFreedomOfExpression --A Group of CUHK Sociology Students and AlumniHong Kong, Hong Kong SAR China
Dec 6, 2018
今天佔中案九名被告決定不認罪,為的是對抗政治檢控、 還歷史一個公道。
公民抗命的原意並非要破壞法治。以此手段來爭取普選,是希望法律得到人民授權,才能鞏固法律的權威,以法達義。 部份被告曾公開承諾接受法律責任, 但同時要考慮控罪是否合法合理、舉證是否合乎事實、 以及對公民權利是否有損。
君子坦蕩蕩,有幾位被告曾在2014年12月3日向警方自首, 並於2015年1月24日被捕, 當時被警誡可能觸犯未經批准集結的罪行。 假如政府按上述罪行進行檢控, 佔中三子及部分被告將不作出法律抗辯。 但在2017年3月27日,林鄭月娥當選為特首翌日, 九名被告再次被捕,罪名卻改為普通法中的合謀、 煽惑及煽惑他人煽惑造成公眾妨擾。 這些控罪在2017年6月15日被當時處理此案的郭啟安法官質疑 是否重疊。事實上,在香港從未有人被控煽惑他人煽惑罪, 而澳洲最高法院已裁定以該罪檢控公民是違憲行為。此外, 合謀罪是以佔中三子的公開發言為罪證,而且渉罪人群牽連甚廣, 除了三子之外,還包括佔中糾察、義工及支持者。控罪一旦成立, 將產生寒蟬效應,政府更可能據此進一步清洗香港整個民主陣營。
由於此等控罪賦予政府過度檢控權、有損言論及集會自由, 九被告一致決定不認罪。戴耀廷及陳健民將出庭作證, 親身反駁政府的指控,並還原歷史的真相。公道自在人心, 雨傘運動的爆發, 源於違憲的831決定和梁振英政府無理使用催淚彈鎮壓和平示威者 。
我們對參與雨傘運動無怨無悔。政府可以清場 ,卻清不了人心。牢獄可以監禁我們的身體,卻禁錮不了我們的靈魂!
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鍾耀華、 黃浩銘、李永達
11月19日2018
Photo Credit: Studio Incen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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