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佳木斯市現年72歲的善良農家婦女宋會蘭,二零一一年被綁架、非法關押在湯原看守所期間被打毒針,導致右腳壞死脫落成為殘疾人。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她再次遭綁架、非法關押,在律師和眾多親友的營救下,於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被無條件釋放回家。近期,公檢法相關人員合謀構陷,圖謀進一步迫害。
向陽法院為了讓宋會蘭在取保候審單子上簽字,二零二四年二月七日,又委派保衛派出所兩名警察去宋會蘭家,宋會蘭又跟他們說了自己修煉法輪大法受益情況和腿被迫害致殘的過程。宋會蘭說我不能簽字,簽了對你們不好。我煉法輪功做好人,沒有違法犯罪。
面對騷擾和壓力,宋會蘭整理了相關法律文書和勸善信、撤銷取保候審申請及不予起訴申請 ,郵寄給了多個相關部門。
宋會蘭一九五二年出生,曾身患乙型肝炎、腎盂腎炎、子宮肌瘤經常流血等頑疾,她行走都困難,身體弱不禁風,一九九七年修煉法輪大法後獲得健康。修煉後,她用真、善、忍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做事為別人考慮。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團夥瘋狂迫害法輪功後,宋會蘭和千千萬萬的法輪功學員一樣,曾去北京為法輪功上訪,之後經歷了無數次騷擾和殘酷迫害,她被六次綁架關押,非法勞教三年,一度流離失所。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三日,宋會蘭去法輪功學員左秀文家串門,被佳木斯市樺川縣橫頭山鎮派出所所長王訓傑,樺川縣國保大隊惡警董洪生、賈友等綁架到樺川縣國保大隊,後轉到湯原縣看守所。在外邊在零下三十度左右的情況下,看守所讓宋會蘭睡在冰冷的地鋪上,只蓋著薄得透亮的被褥,每晚都凍得瑟瑟發抖、四肢常常抽搐,心臟異常的難受。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湯原縣看守所所長閆勇、穆佔國、姜繼武、楊麗等人,兇狠地將宋會蘭按在鋪上,並戴上手銬,強行、快速點滴一瓶不明藥物。隨即她感到剜心地難受,滿地打滾,連話都不能說。之後,宋會蘭的右腳開始發黑發腫,不能行走,癱瘓在床。三月一日,宋會蘭已奄奄一息,看守所急忙讓家人接人。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那天,發黑變硬的右腳掉下來了,造成終生殘疾。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宋會蘭、袁麗新、左秀文(已被迫害離世)在佳木斯市杏林湖公園講真相,向世人贈送新年台曆,被不明真相的人構陷,遭佳木斯市向陽公安分局保衛派出所警察綁架。宋會蘭次日被劫持到樺南縣看守所非法關押。在家人、律師和眾多親朋好友的營救下,於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被無條件釋放回家。派出所警察告訴家人是無罪釋放。
宋會蘭被無條件釋放回家,讓全家人放下了焦急、緊張的心,終於能平穩的生活了。可是,事隔一年半,在二零二三年四月七日下午,宋會蘭女兒王輝突然接到轄區所屬保衛派出所一個李姓警察的電話,讓她去派出所簽個字。王輝說,我在上班,沒有時間出去。八日上午警察又打來電話催促王輝去派出所。王輝去後問警察:簽甚麼字啊?對方說是「取保候審」,王輝說:我媽是無罪釋放回來的,還簽甚麼「取保候審」呀?那個警察說不是無罪釋放,是取保候審。王輝說;我媽釋放那天,你當時說兩遍無罪釋放,是我簽的字,你怎麼能說不是呢?那個警察無話反駁,就哄騙她女兒說:就是走個程序,我們都看到你媽和那幾個老太太常在公園裏,我們都沒抓她,這也就是個程序不抓她。王輝聽說不抓她媽,就在取保候審的單子上簽了字。
四月十一日上午,保衛派出所警察再次給宋會蘭女兒打電話,說檢察院今天要去你家辦個手續,不抓你媽,就是走個程序。果然,一會兒向陽區檢察院兩人和派出所一名警察來到宋會蘭家,拿兩份文件讓簽字,宋會蘭拒簽。他們就誘騙宋會蘭的女兒簽了字。一份是:犯罪嫌疑人訴訟權利告知書,一份是: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告知書。並告訴宋會蘭,你現在是監視居住。
二零二三年九月四日下午三點多,保衛派出所一個叫宋偉傑的警察給宋會蘭的女兒打電話,他說檢察院要去見你媽媽。你看甚麼時間好啊?王輝說我正在上班沒有時間,我媽都七十多歲的人了,身體很不好,晚上睡覺有時就憋醒了,心臟難受。宋姓警察說:你媽是取保候審,檢察院好像核實甚麼,今天沒有時間,明天也行。王輝說,那就明天下午一點吧。王輝下班回家把此事告訴了她媽媽。
二零二三年九月五日下午一點十分。檢察院公訴科長李利鋒帶領五、六個工作人員去了宋會蘭家。進屋後,李利鋒說她來是讓宋會蘭簽個字。李利鋒還想說甚麼,宋會蘭說,你先別說,聽我給你們說說:我原先有腎炎、乳腺腫塊疼痛難忍、宮頸糜爛、乙肝、風濕性關節炎、膝蓋裏就像長肉芽了似的好多好多種疾病,修煉法輪大法後不到兩個月這些疑難雜症就都消失了。尤其宮頸糜爛天天流血,非常遭罪,修大法以後很快就好了,還有好多種疾病在不知不覺中都好了,讓我體會到了無病一身輕,那時的我真是枯木逢春。沒學大法時,我們是戰爭家庭,二十多年來經常夫妻吵架,最後兩敗俱傷,身體都不行了,我臥床不起,絕望了。在這時好心的鄰居看我身體不好,讓我學法輪功試試。一天,他家播放李洪志師父在廣州的講法錄像,讓我去看,我就去了。一聽大法師父講:「這個宇宙中最根本的特性真、善、忍,他就是佛法的最高體現,他就是最根本的佛法。不管人類的道德標準怎麼變化,可是這個宇宙的特性卻不會變,他是衡量好、壞人的唯一標準。」《轉法輪》我心裏一震,原來這法輪功是教人怎麼做好人,哎呀,真好,我越聽心裏越亮堂,我能做到真、善,忍,就不和丈夫打仗了。於是我開始修大法了,按真、善、忍要求自己,一身的病兩個月全好了,修大法後身體好了,病沒有了,家庭和睦了,我真是在大法中親身受益了。
然後宋會蘭又把二零一一年因不放棄信仰被迫害,在湯原看守所被打毒針,形成動脈血栓,最後下肢爛掉,造成殘疾的過程說了一遍,又把傷殘的腿打開讓他們看了,也把殘腿照片給他們拿出來看,他們也都認真的看了。宋會蘭告訴他們:我現在左腿外側由於壞死沒有血液循環,所以沒有知覺,穿的鞋掉下來都不知道,在床上坐都不能放下邊。王輝說,我媽晚上睡覺有時憋醒了,心臟疼,是在湯原看守所被迫害的,在中心醫院做的心電圖說心電異常。李利鋒問有病歷嗎?宋會蘭說:有,在保衛派出所呢。現在子宮脫垂走路磨的疼,就是這次在樺南看守所涼板鋪上冰的。
聽完後,幾個人都默不作聲。李利鋒說,我把這給你念念,二零一一年在你家搜出的東西,這是清單,你簽個字。她說光盤幾百,小冊子幾百、大法書幾本、大法真相台曆等等。宋會蘭說:大法書是我的,那是指導我修煉必有的;台曆是我的,那是我救人用的,不是罪證。你說其它那些都沒有,是陷害。因為當時抄家沒有給我們清單。李利鋒說,在你這不是罪證,在我這(法律上)是罪證。你能簽個字嗎 ?宋會蘭說,不能簽,簽了對你們沒好處,就是害你們。為你們有個好的未來我不能簽。最後宋會蘭說,無論甚麼時候你們都得記住「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李利鋒看宋會蘭不簽字也沒有說甚麼,就領那幾個人走了。
二零二三年十月份一天上午,宋會蘭的女兒接到檢察院李利鋒的電話,說你媽監視居住已到半年了,下午公安局找她變換個方式,意思就是走下所謂的法律程序。又問你媽的病現在怎麼樣了,比以前好些了嗎?王輝說不好,心臟不好,睡覺有時就憋醒了。上醫院看了嗎?王輝說沒看。下午五點左右,兩個男警察去宋會蘭家,拿出一張單子又讓宋會蘭簽字,宋會蘭說,簽甚麼字啊?不簽。警察又讓宋會蘭丈夫簽,宋會蘭說;他不認字,不簽。那兩個人說;不簽就找你女兒簽。宋會蘭說不許找我女兒,那兩個警察看宋會蘭堅決不簽就走了。
二零二四年二月六日上午九點多,保衛派出所兩個男警察再次去宋會蘭家,宋會蘭的女兒告訴他們我媽媽不在家,問他們要幹甚麼?他們說要給老太太拍張照片。有個警察跟宋會蘭女兒說,你們還得去向陽法院簽取保候審。
下午一點多鐘,向陽法院的工作人員兩男一女三人來到宋會蘭家,讓宋會蘭簽取保候審,因宋會蘭沒有在家,有個胖一點的男警察自然自語的說,老太太回來也不會簽字的。
向陽法院為了讓宋會蘭在取保候審單子上簽字,二月七日下午二點,又委派保衛派出所兩名警察去宋會蘭家,問宋會蘭簽不簽字,說這是法院叫他們來的。宋會蘭讓他們坐下他們也沒坐,宋會蘭又跟他們說了自己修煉法輪大法受益情況和腿被迫害致殘的過程。警察還很同情的說:你怎麼沒去找他們(指迫害宋會蘭致殘的湯原看守所)?宋會蘭問他們叫甚麼名字,一個片警說姓岳,問叫甚麼名字不說。還說你別問了,上網查去吧。另一個說姓焦,也不說叫啥名。最後宋會蘭說我不能簽字,簽了對你們不好。我煉法輪功做好人,沒有違法犯罪。兩人沒有說甚麼,急忙就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