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ition update支持法輪功 終結26年殘酷迫害八月份獲知66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Support Falun Gong
Sep 9, 2023

【明慧網】據明慧網報導統計,二零二三年八月份獲知,中國大陸至少有66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分布於1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其中有31名60歲以上的老年法輪功學員,最長者86歲。迫害最嚴重地區依次為,山東省10人,黑龍江省9人,遼寧省7人,甘肅省、河北省各5人,廣東省、吉林省、四川省各4人,北京市3人。中共法院勒索罰金共304000元。至此,從二零二三年一月至八月份已獲知,共839名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信息採集時間,二零二三年八月一日至二零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註﹕1~2年(1年或1年以上,2年以下,餘下類推)。另註﹕非法判刑發生的時間可能在數月或數年前,今年八月獲知消息並在明慧網報導。

部份迫害事實:

1、曾遭重刑二十年 李文明又被枉判五年

甘肅省蘭州市59歲的法輪功學員李文明,二十年前因插播電視傳播法輪大法真相,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二十年。他出獄僅一年又被綁架,並被非法判重刑五年。目前李文明已經上訴。

李文明是孤兒,在過去漫長的黑牢日子裏,邪惡的監獄不許任何非直系親屬去探視他。

據了解,蘭州公檢法在二零二二年邪黨「二十大」召開之前,搞了一個百日「嚴打」,為了湊人數,綁架了蘭州市多名法輪功學員。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三日,李文明在租住處被闖入的七里河區國保大隊、西站派出所十幾個警察綁架,先被關押到紅古區看守所,後來又被轉到蘭州西果園看守所。二零二三年二月底,他被蘭州市城關區檢察院非法起訴到城關區法院。最近得知,城關區法院已對李文明非法開庭,非法判刑五年,非法罰金30000元。

二零零一年在平安台勞教所五大隊,李文明遭受各種折磨,曾長時間被背銬掛在曬衣物的鐵絲上。

二零零二年八月十七、十八日兩天,蘭州法輪功學員在有線電視網絡成功插播了法輪大法真相電視片《見證》、《歷史的審判》等內容,時間長達半小時之久。李文明於二零零二年八月三十日再次遭綁架。在蘭州市公安局一處,他遭酷刑折磨,被綁在電刑具上,警察一分鐘通一次電,他被折磨得奄奄一息。

中共官方對電視傳播法輪大法真相大為恐懼,對參與的法輪功學員狠下重手。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七日,蘭州市城關區法院對七名參與插播真相的法輪功學員非法判重刑十至二十年,其中李文明、魏俊仁、王鵬雲被非法判刑二十年,孫照海、強曉宜、劉志榮、蘇安洲分別被非法判刑十至十九年。

李文明是孤兒,邪黨監獄無理規定必須是親屬才能探視,在漫長黑暗的日子裏,一直沒有人能到獄中探視他。在歷經殘酷的高壓迫害後,他九死一生,於二零二一年八月下旬才結束冤獄。

2、被勞教迫害致殘 廣東茂名市黃柱峰被非法判刑

廣東茂名市被勞教迫害致殘的法輪功學員黃柱峰,二零二三年八月十六日被茂名市茂南區法院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內非法判刑兩年十個月,勒索罰金10000元。

在非法開庭前,黃柱峰被戴上腳鐐和手銬出來。由於腳鐐太重,走路艱難,黃柱峰只能用手提著腳鏈出來。

黃柱峰,生於一九七零年四月,電氣自動化專科畢業後,多次受廠培訓,有五級電工證和助理工程師證。他工作認真負責,誠實守信,不利用工作佔公家一分錢,曾在茂名晴綸廠被評為先進。他按照真、善、忍標準要求自己做人,是一個孝順兒子,一個好父親,一個好丈夫。

因堅持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在中共對法輪功的持續迫害中,黃柱峰曾被非法勞教兩次:二零零零年二月,被非法勞教一年;二零零一年九月四日被非法勞教二年;在廣東省三水勞教所遭酷刑迫害致殘(左肩傷殘),當時他才33歲。九死一生出來後,黃柱峰無法從事原來的技術工作,靠打工維持生活。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二日下午四點左右,黃柱峰下班到租房樓下,被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站前路派出所等警察突然綁架抄家。

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三日上午十點,黃柱峰被茂名市茂南區法院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內非法開庭審理,兩位律師依法為他做了無罪辯護,駁斥了公訴人的指控。黃柱峰妻子是唯一家屬旁聽人,中途被法庭以證人為藉口「請」出法庭。八月十六日,茂南區法院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內法庭對黃柱峰非法宣判。

黃柱峰被中共綁架,對他的父親打擊很大,老人家非常擔心,精神焦慮,於二零二一年九月被確診患肝癌晚期。老人的心願就是想見黃柱峰最後一面。可是,律師和家屬多次向法院申請,被法院刑事庭庭長柯學軍無情拒絕。二零二二年十月底,黃柱峰的父親含冤離世。

3、善意傳真相 江蘇張娟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二零二三年八月十八日,因為告訴百姓法輪大法好的真相,江蘇連雲港市贛榆區法輪功弟子張娟被非法判刑三年半。目前,張娟正在上訴。

張娟是一位善良的婦女,她修煉法輪大法以後,按照真、善、忍做人,身心健康。她希望把法輪大法好的真相告訴百姓,希望他們平安渡過劫難。二零二二年四月十六日,張娟因講真相,被當地警察綁架並被非法抄家,後被非法刑事拘留。

據了解,因為公安人員拿不到口供,編造的所謂「證據」又經不起推敲,所謂的證人都沒有當面指證,律師看到卷宗後,也指出證據不足,應予以無罪釋放。這本來應該無罪釋放張娟,但當局一意孤行繼續非法關押。

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九日下午,在連雲港市海州區法院,張娟被非法開庭。律師針對公訴人出示的所謂「證據」進行了有力的辯駁,首先指出,依據法律規定,「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所以罪名不成立;又當庭出示了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發布的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第50號令》,已經廢除了法輪功書籍出版的禁令,指出張娟擁有法輪功書籍和法輪功資料都不違法,後又詳細指出公訴人的所謂證據都不足以給張娟判刑,希望對張娟無罪釋放。

公訴人面對律師的辯駁,臉上紅一陣白一陣,甚至說出雖然新聞出版總署發了第五十號令,但一直沒執行,不予採納。這是典型的執法犯法。最後公訴人又無視律師的辯護,誇大事實,信口雌黃,上綱上線說了一通,被律師以「你說的這些都屬於『扇顛』方面的範疇,我的當事人只是為了祛病健身而煉法輪功的普通婦女,你說的這些與我的當事人無關」予以駁回。

最後,律師希望審判長無罪釋放張娟。張娟也要求審判長無罪釋放回家。審判長在整個庭審過程中沒怎麼說話,最後沒有當庭判決,只是宣布休庭。

其實大家都知道對於法輪功被構陷的案件的判決,最後都由當地610組織決定。所以,開庭後的兩個多月後,直到二零二三年八月十八日,海州區法院才下了非法判決書,張娟被枉判三年半。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一日,律師才得到判決通知。目前,張娟正在上訴中。

二、31名60歲以上老年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據明慧網報導統計,八月份獲知有31名60歲以上老年法輪功學員被判刑,年齡最長者86歲。其中,80~90歲5人,70~80歲10人,60~70歲16人。

部份迫害事實:

1、重慶市81歲法輪功學員劉桂碧被非法判刑一年

重慶市北碚區81歲法輪功學員劉桂碧,八月二十五日被拉去所謂重新「開庭」,被非法判刑一年,罰款3000元人民幣。

二零二三年七月四日上午十時,在江北區法院第二審判庭對劉桂碧非法開庭,沒有允許任何人旁聽,她丈夫去了都不允許進去。只有台上五人,劉桂碧自辯都沒有說完,五人全部離席,劉桂碧還以為是休庭,法庭裏面就她一個人。等了一會來拉她去法庭的司機告訴她開庭結束了,送她回家。後來法院送來了判決書六個月。

八月二十三日,法院來人說要重新開庭,上次的判決不算數。八月二十五日上午法院來人拉她去開庭,大概只有五分鐘時間他們宣判完了、開庭就結束了,沒有允許辯護,完全是黑箱操作,違反法律程序。老人被非法判一年,罰款3000元人民幣。

劉桂碧家住重慶市北碚區水土鎮萬壽橋村,二零二三年二月十六日在北碚區靜觀鎮給民眾講法輪功真相時遭人惡告,被靜觀鎮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抄家、監視居住;四月十八日被北碚區檢察院非法起訴,並於四月二十六日將案子移送到江北區檢察院。

2、湖北省82歲法輪功學員沈金葉被枉判一年半

湖北省黃梅縣82歲法輪功學員沈金葉老太,被武穴市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六個月、勒索罰金5000元。

沈金葉老人家住湖北省黃梅縣孔壟鎮邢圩村。二十多年前,她從佛教中還俗,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使一個破碎蕭條的家庭變成了一個歡樂大家庭,她變得更加善良,在外和睦鄉鄰,樂於助人,做了很多好事。在家中,她與兩位媳婦、兩位孫媳婦,二十多年如一日,親親熱熱。她善待家中的所有親屬,使親人們感受到法輪大法的偉大。

二零二二年四月九日,沈金葉和另一位老人,在孔壟鎮步行街給民眾講真相時,又被孔壟鎮派出所警察綁架、審訊,傍晚,兩位老人才回家。

二零二三年四月十八日,武穴市檢察院對沈金葉非法監視居住、「取保候審」。五月十七日,七、八個警察到沈金葉家,送達武穴市檢察院的非法起訴書,企圖對沈金葉老人實施司法迫害。

在這次非法判決前,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日,孔壟鎮派出所以姓謝為首的四個警察闖入沈金葉家,一個警察說:「我們奉武穴市法院之命,對沈金葉進行家庭開庭、拍照,要配合,一句也不准講,一講話,就要立即用膠布把嘴封閉。」這樣,這夥人在她家非法開庭來達到迫害沈金葉的目的。

沈金葉老太說:按真、善、忍做人,有甚麼罪?本人觸犯了哪條法律?

警察們看見達不到他們意願,就強行把身體虛弱的沈金葉從床鋪上拖起來,拖拉出門外,又拖到離家幾十米的警車上。沈金葉老太被劫持到鎮派出所三樓,被強迫拍視頻。警察衝著她大喊:不准講話,要配合,再講就用膠布封口。

這就是武穴市法院荒唐的開庭過程。

三、經濟迫害

據明慧網報導,獲知八月份,中共法院勒索法輪功學員現金人民幣304000元。

部份迫害事實:

1、黑龍江依蘭縣白洪友和朱得山被非法判刑、高額勒索100,000元

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報導,二零二三年六月七日,依蘭縣法輪功學員白洪友和朱得山被依蘭縣法院非法判刑:白洪友六年三個月、勒索罰金100,000元;朱得山兩年十個月、勒索罰金50000元。他們均認為此判決非法,正在上訴。

2、曾遭重刑二十年 李文明又被枉判五年 罰款3萬元

甘肅省蘭州市59歲的法輪功學員李文明,二十年前因插播電視傳播法輪大法真相,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二十年。他出獄僅一年又被綁架,近日被非法判重刑五年,非法罰金30000元。

3、被勞教迫害致殘 廣東茂名市黃柱峰被判兩年十個月,勒索罰金10000萬元

廣東茂名市被勞教迫害致殘的法輪功學員黃柱峰,二零二三年八月十六日被茂名市茂南區法院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內非法判刑兩年十個月,勒索罰金10000元。

八月份獲知66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Copy link
WhatsApp
Facebook
Nextdoor
Email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