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吉林市昌邑區法輪功學員姜永芹女士,原浙江理工大學教師,二零二二年六月十二日被吉林市龍潭區新安派出所警察綁架,遭吉林省公安廳特訓室成員的刑訊逼供、猥褻等殘酷迫害,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四日被昌邑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在吉林省女子監獄關押期間,瘦骨嶙峋,行動困難,出現腿部骨折,並出現肺癌症狀,於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九日清晨含冤離世,終年56歲。
姜永芹,出生於一九六九年十月十九日,畢業於吉林大學機械系。她考入蘭州大學攻讀碩士研究生,畢業後在浙江理工大學任教。作為一名法輪功修煉者,她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一個好人,在工作中兢兢業業、認真負責,成為機械學院機械專業的教學、科研和實驗的技術骨幹。同時她還擔任班主任一職,用善心對待每一位學生,熱心幫助生活上有困難的學生。在浙江理工大學工作的九年中,她獲得過校級先進個人和學院先進個人的榮譽,還指導學生參加全國慧魚創意機械設計大賽並獲得二等獎,是大家一致公認的好老師。
就是這樣一位好老師,三個孩子的母親,卻因為堅持真、善、忍信仰,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以來,屢遭中共邪黨迫害,多次被中共「610」、國安、國保、警察、街道居委會人員多次騷擾、綁架、關押,兩次被非法判刑,期間遭受了常人無法想像的非人折磨。以下是她多次遭受非法迫害的匯總:
被非法判刑三年,在浙江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六日,姜永芹在浙江理工大學任實驗室中心教師。杭州下沙經濟開發區國保大隊、白楊派出所警察,以整理實驗室為名,將她在學校綁架,非法抄走電腦、手機、筆記本電腦等物品。二零一零年二月,姜永芹被非法判刑三年,在浙江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二零一零年四月,姜永芹被轉到浙江女子監獄七監區非法關押。在最初的三個月,她被單獨關押在監區閱覽室,身邊兩名服刑人員每日二十四小時隨身監控,每天書面彙報她當天的一切情況,這個情況一直持續到她離開監獄的最後時刻。期間不允許她煉功,強迫她看污衊法輪功的書籍、電視等,不許其他服刑人員與她交談,強迫她放棄信仰法輪大法。在那樣極度扭曲人性的環境中,她的精神幾近崩潰。警察梁燕還給她家裏寫信,誘導家人給她施加壓力放棄信仰,這不僅僅是對她個人的迫害,也給她的家人和家庭生活造成了極大的傷害。
三年非法關押期間,姜永芹被當作重點罪犯對待,被強迫穿囚服,銬手銬和腳鐐,被奴役(逼迫進行無工資的強制勞動)。被抓後關看守所期間(二零零九年九月至二零一零年四月),在杭州市看守所繫服裝吊牌和貼芯片。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期間,在浙江女子監獄被強迫參加包裹的加工勞動,後來主要是在製作電熱毯的車間被強迫參加勞動。(註﹕杭州錢江牌電熱毯都是在浙江女子監獄製作完成的)
屢遭騷擾、綁架關押等迫害 被迫回老家吉林
二零一二年三月,姜永芹由浙江省女子監獄回到家中。因工作單位相關領導不明真相,以姜永芹修煉法輪功為由,將其無理開除不再錄用,使她丟掉了原本體面又穩定的工作,經濟上變得拮据。此後,姜永芹被當地國保視為「重點」 監控對像。杭州市下沙開發區國保及610人員,借由各種大小會議、文體活動,脅迫她家所在轄區(白楊派出所、雲水社區)基層社區警察和社區社工,對她進行電話和敲門騷擾。在姜永芹起訴江澤民對自身的迫害後,類似的騷擾更加嚴重。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杭州下沙國保大隊以及白楊派出所警察,再次綁架姜永芹,毫無理由的將人綁架到杭州市看守所非法關押。緊接著,警察又拿著姜永芹身上的鑰匙到她家中非法抄家,搶走多本法輪功書籍,還搶走一台電腦等個人物品。被非法關押一個月後,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九日姜永芹被釋放回家。
二零一六年杭州召開G20峰會期間,姜永芹遭到警察上門騷擾。恰巧孩子放學回家,看到警察在家,小小年紀的孩子被嚇的大哭。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號,姜永芹在家中,被下沙國保副隊長潘爾堅敲開房門。潘爾堅以有事與其聊聊為由,誘騙姜永芹下樓。姜永芹隨即被人強行綁架到埋伏好的車裏帶走,潘爾堅與姜永芹的丈夫說因「十九大」的原因,將她送到富陽洗腦班了,但具體地址不說。直至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三號才將她釋放。
二零一八年三月,邪黨在北京開會, 610系統竟然要求社區社工每天到姜永芹家按門鈴,說要知道她本人是否在家裏,後在姜永芹的抗議下才取消。後來,「上面」還要求社區警察和社工每個月要見到姜永芹一面,社區警察使用執法儀記錄見面錄像。期間,姜永芹的丈夫也遭到電話騷擾,家裏未成年孩子被警察拿來當作要挾姜永芹的砝碼。
二零一九年十月,長期遭到610系統騷擾的姜永芹,發現家裏被24小時監控。有相熟的朋友告訴她,姜永芹家附近有各種車輛停著,車裏有人員監視她家,大量不明人員在附近走來走去,警車經常來。她們家的走廊裏有專門的人員蹲點,晚上也看到人影晃動。
長期遭受610人員的騷擾和迫害,使得姜永芹一家不得安居。後來,她為了生計賣掉房子,從杭州搬家到生活成本較低的吉林省吉林市。但搬家後,她的生活依舊沒能安寧。二零二一年,姜永芹在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區的住所,還遭到街道書記的「清零」騷擾。
在吉林遭惡警們酷刑、猥褻、性侵
二零二二年六月十二日早七點十三分。姜永芹在家中被吉林市龍潭分局新安派出所警察綁架。一群警察突然闖入家中,沒有出示任何搜查證件,非法抄了姜永芹的家,綁架走家裏的所有人。與此同時姜永芹的兩個親屬家也被警察抄家並將家人一併綁架,被綁架的家人當天被放回。警察抄走家裏的電腦兩台,平板電腦一部,手機五部。本次綁架,公安部的610機構直接參與其中。姜永芹先被非法關押在吉林市龍潭區新安派出所,第二天被轉關到吉林市龍潭區水部賓館102房間,在此被警察二十四小時嚴密監控,兩次被非法審訊,遭刑訊逼供。
二零二二年七月七日或八日,姜永芹被套上黑頭套,又被從賓館拉到了一個秘密地點,遭受了四位男性惡警的殘忍迫害。其中兩人來自吉林省公安廳「特訓室」:一人被稱為酷刑「專家」,一人是「專家」助理李某。另外兩人是吉林市國保警察唐某、呂某。
他們最初往姜永芹的鼻孔裏噴芥末油,塞點燃後的香煙嗆熏她。之後,對她啟用了「工具箱」施暴。他們還採取下流手段,對姜永芹實施猥褻摸胸、脫褲子性迫害。即便發現姜永芹來了月經,酷刑「專家」仍毫無人性,折磨近兩個小時,給姜永芹身心造成巨大傷害。
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姜永芹被非法關押到吉林市舒蘭看守所,家屬仍然不能接見。七月二十九日、八月二日,律師兩次到吉林市舒蘭看守所成功會見姜永芹。通過兩次會⻅,姜永芹女士向會⻅律師講述了她⾃⼰被吉林市公安局的兩個男性國保惡警及所謂的吉林省公安廳的男「審訊專家」對她實施的極其邪惡的刑訊逼供和猥褻犯罪。
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九日,家屬姜永華(姜永芹的胞姐)與維權律師王宇、王全璋、隋牧青等律師,對姜永芹施酷刑的吉林省公安廳、吉林市公安局公職人員進行控告,分別到吉林市檢察院、監察委、人大、政法委、婦聯進行遞交控告信,但是被多數部門拒收或推諉。婦聯接受了律師的控告信,說是給上級反應。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七日,姜永芹的大姐姜永華和王勝生、王宇、王全璋、隋牧青等律師,再次向吉林市檢察院和龍潭區檢察院提出控告,要求對姜永芹施加酷刑進行立案調查,並且要求解決阻止律師會見的問題,但是責任單位吉林市檢察院以要開會開到晚上為由,繼續拒絕律師要求。而吉林省檢察院給回覆的信息說已經把該案交由吉林市檢察院處理,吉林市檢察院竟然聲稱完全不知情。龍潭區檢察院接見了律師,說給答覆,但是一直沒有答覆。
再遭非法判刑五年 在迫害中離世
姜永芹被施加酷刑、猥褻的相關案件,非但無人受理。而後,姜永芹還被惡人羅織罪名、構陷上庭。期間,法院還阻撓律師會見、閱卷。姜永芹的家屬依法維權,還受到非法監視與持續騷擾。
在被非法關押一年後,二零二三年六月十四日,吉林市昌邑區法院對姜永芹非法開庭,開庭沒有通知家屬,姜永芹的代理律師王勝生被司法部門阻止實行律師權益,不讓律師出庭,也不讓律師會見當事人。法院開庭時由法院給姜永芹指定了一位律師做辯護律師,庭審進行了20分鐘就草草收場。
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四日,姜永芹被吉林市昌邑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監獄繼續非法關押迫害。
據家屬稱:二零二五年九月,監獄中的姜永芹遭到虐待,瘦骨嶙峋,大腿骨折,非常虛弱。監獄醫院檢查後,發現她已是肺癌晚期。但監獄沒有及時通知家屬,只讓她在監獄醫院救治。後來姜永芹極度虛弱,幾乎奄奄一息,監獄才通知家屬辦理保外就醫。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保外就醫、回到家中的姜永芹,一次發高燒,被家屬送醫院搶救,經搶救活了過來,但因為在此前、包括在獄中的身心摧殘,以及病痛的折磨,她的身體每況愈下。這期間,還有吉林市有關部門不法人員定期去家中騷擾,令她無法安心休養。
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九日早間,姜永芹突然情況惡化,家屬立刻撥打急救電話,但不幸的是,姜永芹在120救護車上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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