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健全的社會一起連署加強防偽能力】保障人民有免於被偽造的權益,強化社會鑑定防偽造機制補漏網!建立科技鑑定機制,拒絕司法向科技犯罪投降!成立「國家級獨立第三方科技鑑識單位」請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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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Issue

科技在進步,但您遇到詐騙的防衛有進步嗎?
各位使用科技產品的夥伴、卻又無力反擊偽造證據陷害的善良人民:
你以為在台灣遇到偽造證據,法院會幫你主持公道嗎?

根據台灣法律通常聲音肖像被偽造,你得提告刑事偽造文書告訴,但是...
根據法務部統計,台灣一年有高達 8,000 多件偽造文書案,平均每天超過 20 件,但最終成功起訴的竟然只有 3 成! 關鍵原因在於:現行制度是否能送科學鑑定,全憑法官主觀心證。只要對手財大氣粗、或法官消極怠惰,就能直接拒絕送驗!當司法鑑定技術跟不上 AI 科技犯罪、法官遇到難題就罷工時,我們每個人隨時都可能被迫成為下一位血本無歸的被害人。

⚖️【本連署之核心聲明】:
1.中立原則:本連署並非請求行政或監察機關介入個案法院審判、命令作成特定判決。
2.制度革新:本連署旨在要求政府針對「數位證據鑑識能力、鑑定機關權責、不適任法官考核」進行制度性的檢討與改善。
3.公益目的:問卷案例僅作為反映現行法制黑洞之實際依據,促使國家防範日益猖獗之 AI 與數位科技犯罪。

 

本問卷主要為公眾議題倡議,並非為個案翻案。我們的目標是凝聚民意,要求政府整合現有資源,明確成立「國家級獨立第三方科技鑑識研究院」,
並強制引進高階科技鑑定、落實不適任法官的考核汰除,終結官僚擺爛!

案例1: 【科技陰暗面】企業拿變造錄音翻案,台灣地檢署竟包庇回:因為已經被編輯過,所以太難驗,所以法院跟調查局都不用驗!

【案例一:手機公司偽造 AI 音檔翻案,司法鑑定竟配合罷工擺爛】
小李因手機公司客服操作失誤,導致重要業務資料永久遺失、公司損失慘重。起初,手機公司的主管開會坦承缺失並承諾賠償;不料上法院後,該公司法務為了賴帳,竟將主管認錯的錄音進行「數位剪接」,惡意合成進事發當天的通話中,偽造出一份「手機公司毫無缺失」的假音檔呈庭,推翻支付命令賠償判決,誤導民事法官判決改判免賠。
小李公司在律師建議下,提起刑事偽造文書告訴,並請求送驗音檔。然而,台北地檢署卻以「民事已判決」、且「數位錄音經精密編輯難以發現痕跡,故不受理鑑定」為由,直接罷工不驗,並依此判決財團無罪!此案凸顯在台灣,壞人只要 AI 剪接用得夠好、蓋印夠糊,司法因技術落後「驗不出」就會直接放過加害人,讓弱勢百姓血本無歸。

小李公司多次於法庭上依法要求送驗,結果台北地檢署和高等檢察署,竟然前後數年都以白紙黑字回覆:
👉 「因數位錄音內容具有經編輯難以發現之特性,爰未予受理鑑定」
(有圖有真相,公文鐵證在下方)

07202026法院不鑑定辯解理由

被告不是沒有通聯記錄證據,且被告大公司提的超時錄音檔,明顯與通聯記錄使用時間不符! 
但審理法官卻回一句: 民事庭用人耳聽起來像就可以交代了?!

 

偽造文書上訴台灣高院駁回理由

案例二: 建商大伯聯手科技偽印——「合法掠奪」精華地產,被害人遭連環法拍、離開台灣傷心地遠走他鄉:

案情背景與掠奪手法:
本案被害人林先生(化名) 因嚮往海外生活,成年工作成家後舉家長年居住日本,經十多年父親過世返台奔喪,發現其父親名下位於火車站旁(精華商業區)的珍貴土地,竟遭在台灣開設建設公司的大伯(親戚)變賣。該建商大伯熟知地政法規漏洞,利用精密的「雷射雷射雕刻技術」,依照被害人過去留存的舊印文,偽刻出一枚幾可亂真的印章。隨後,大伯以建設公司名義,偽造買賣契約書與產權移轉文件,神不知鬼不覺地將該筆價值極高的火車站精華地,變賣並過戶至建商或第三人名下,進行開發獲利。

司法審判與鑑定困境:
被害人在日本定居養家多年返台處理父親後事,才驚覺父親產權遭盜賣後,立即返台聘請專業律師提起民事與刑事訴訟,試圖討回土地。然而,在關鍵的「印文真偽鑑定」程序中,因建商大伯刻意採取模糊蓋印、複印本送驗等手段,加上高科技偽刻技術凌駕傳統鑑識,刑事警察局與調查局最終皆給出「因蓋印條件不佳、缺乏原印章實體,無法鑑定真偽」的結論。 司法連鎖災難(要不回土地與連環法拍):

由於「無法鑑定」導致偽造文書之刑事罪名難以成立,民事法庭法官在缺乏致命鐵證下,傾向認定地政機關已盡形式審查義務,最終判決被害人敗訴,精華區土地在法官認證下,就這樣被他人變賣!

上述兩個案例,在台灣這10多年其實屢見不鮮~~~
正因為常人「難以發現」,人民才需要用納稅錢養調查局進行科學取證,不是嗎?結果國家最高鑑定機關竟然理直氣壯地向科技犯罪者豎起白旗!檢察官和法官因為自己不懂科技,對這種技術性推託照單全收,甚至還把「比對本人的聲紋鑑定」跟「檢查有無剪接的變造鑑定」混為一談,直接把案子簽結打發掉!

這就是台灣司法與行政對待弱勢民眾的集體傲慢~~~
這種荒謬的官文只有我們看到太可惜~ 前天我們寫信給總統府和行政院長陳情,
但台灣行政作業往往來回超過1年~~~ 我們的案件從民事到刑事已經過了10年都沒鑑定!!!
台灣人民何時才能安心的使用科技防偽!? 何時才能不再擔心聲音肖像被合成、被剪輯、被偽造??
所以現在需要你我一起集氣,讓台灣司法不再踢皮球一條龍,成為偽造文書的加害體系一環!

據法務部資料,台灣偽造文書案不起訴率高達 51.8%,近 9 成被認定犯罪嫌疑不足。若此現象持續,數位變造證據將威脅台灣司法公正,讓你我的聲音、肖像紀錄... 乃至財產安全不保!
我們訴求:
1️⃣ 成立【國家級獨立第三方科技鑑識研究院】。
2️⃣ 將重大科技犯罪納入【國民法官審判】。

請參與連署問卷,一同對抗司法怠惰。
🔥 【點我參與 國家司法改革連署】 👉 https://forms.gle/eoYkP2UTyYkWzPAD9

🔥 群眾反應新增本議題至【國發會附議】👉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a3b4e794-6cef-4d68-8a1c-6770c7766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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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ition created on July 29, 2026